探索中国CIO人才现状 | 第四季调研报告
从博弈论的角度看ASP模式的优势
2014-03-04  作者:CCW 

  在当前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大多企业愈来愈重视信息技术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并将企业信息化提上日程。但是,巨额的前期投资,高昂的后期维护费用,专业技术人才的匮乏以及管理信息化对领导精力的牵扯等问题同时也在困扰着企业。


  面对复杂的IT应用环境,如何在资金紧张、专业IT技术人员匮乏的前提下实现企业的管理信息化,成为当前众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急待解决的共同问题。借助外部专业力量、通过资源共享和租赁支付方式节约IT投入、依靠网络实现各类软件在管理中的应用,这就是在传统IT部门外包基础上演变而成的ASP应用模式,这一模式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妥善途径。


  何为ASP模式?


  ASP(ApplicationServiceProvider),即“应用服务提供商”这一个概念,是IBM公司的一位专家在1999年年初提出的。ASPIC对其定义是:“ASP是通过某种广域网,从数据中心为多个实体提供和管理应用服务”。它是一种面向商业用户,以在线方式和租赁形式提供包括硬件、软件和信息服务在内的系统解决方案的网络增值服务类型。


  ASP强调以Internet为核心,一个企业如果要使用这些服务,只需有电脑及浏览器,通过Internet连到ASP服务网站,键入公司姓名及密码,即可使用各种应用软件和存取各种资源。ASP把企业需要的软件和数据资料存储在ASP商家的数据中心,企业从Internet登录使用,只租不买,按服务付费,即从传统的“应用购买”变革为“应用租赁”模式,顺应“应用变服务,服务走网络”这一趋势。


  有人形容ASP就像是自来水厂,通过互联网接出自来水管线。任何需要用水的个人和企业只要在家里拧开水龙头就可以了,然后按照用水量的多少来交费,这样比在自己家里开一个自来水厂能省更多的钱,还可以享受相同的服务。


  ASP模式的演变


  信息技术在企业内的应用及运营方式大致也经历了三个阶段。在计算机开始进入商业领域之后,人们很快意识到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可以显著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此企业纷纷在内部成立IT应用部门推广计算机的使用,这即是IT应用服务部门模式。至20世纪90年代,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提高自己核心价值的增值能力,避免“IT黑洞”现象的发生,有效控制运营成本,众多企业开始将IT部门进行外包,由此企业的IT应用与运营开始进入传统IT外包阶段。随着网络通讯技术的发展,Internet和Web技术的广泛应用,基于Web技术的具有创造性的新的IT应用模式——ASP模式应运而生,它为企业带来的最大收益就是减轻了投资压力并将投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建立信息系统三种方式之比较


  上文提及,企业建立信息系统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建(也即IT应用服务部门模式)、购买(或传统外包模式)、外包租赁(也即ASP模式),下面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各种方式的优劣。


  (1)自建与购买(或传统外包)的比较


  我们先来比较自建与购买(或传统外包)两种方式的优劣。


  企业的信息系统建成以后,可以利用内部的IT部门或者外包给别人进行维护。不管采用哪一种方式,对企业来说建后的后续维护费用都是相同的。因此,这个博弈就简化为第一年的博弈,也即依靠自身力量还是进行购买(或传统外包)来建设信息系统的博弈。下面将根据一个网站建设的例子来分析这个博弈。


  根据Forrest调查公司估计,美国企业依靠自身力量建立并维护一个Web网站,第一年的费用将是22万美元,而将此工作外包给专门的公司,开销仅为4.2万美元。


  从上面的网站建设的例子可以看出,购买(或传统外包)相对于自建来说,是企业的一个严格占优策略,也就是说,企业进行购买(或传统外包)要优于自建网站。原因是建立网站或者信息系统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外包,可以充分利用外包商的专业优势,从而降低建设成本。


  网站建设的例子是信息系统建设的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们可以将它推广至所有的信息系统建设上。也就是说,对企业来说,选择购买(或传统外包)将优于自建信息系统。


  (2)购买(或传统外包)与外包租赁的比较


  如果企业采用购买(或传统外包)的方式建设信息系统,一方面,企业对系统提供商以及要购买的信息系统的了解是非常有限的,另一方面,系统提供商由于具有多次实施这套系统的经验,它对系统的了解非常全面,这样就造成了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因此,信息系统的买卖过程就成为一个典型的一次性不完全博弈。


  在这个不完全信息博弈中,如果系统提供商利用其掌握的信息优势,进行弄虚作假,如实施上“偷工减料”等,他将获得人力、资源等上的节省,从而取得更大的收益。而且购买(或者传统外包)是个“一锤子买卖”,即一次性博弈,因此系统提供商不会顾虑企业的报复。


  也就是说,系统提供商极有可能利用信息的不对称采取一些不正当的行为,来使自己获得更多的利益,而使企业蒙受巨大的损失。并且,企业不可能通过重复博弈来使自己建设信息系统的风险减小,因为企业购买或者外包信息系统只可能是一个一次博弈的过程。由此可见,企业通过购买的方式建立信息系统的风险是非常大的。


  (3)通过外包租赁减少企业的风险


  博弈论中有一个著名的结果,即无限次重复博弈可以带来合作均衡,或者反过来说,即使是重复性博弈,只要是有限次的,其均衡总是不合作的。但如果博弈要反复进行多次,则各博弈方为了避免合作者的报复,可能会在开头的几次博弈中进行合作,从而使各方都从中得益。也就是说,重复博弈给博弈提供了新的实现更有效率的结果的可能性,重复博弈的次数越多,这种可能性就越大。


  这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路,能不能通过重复博弈而减少企业建设信息系统的风险呢?答案是肯定的,这就是外包租赁的方式。通过外包租赁,由于硬件、软件等资源不是企业购买的,因此替代成本比较小,如果企业对某家ASP不满意,可以比较容易的换一家ASP;如果企业对这家ASP比较满意,那么就可以长期租赁。这样,就把一次性博弈转化成重复博弈,从而促使ASP商家注重诚信,采取合作策略。


  (4)外包租赁模式合同中止时的博弈


  上一部分提及,即使是重复博弈,只要是有限次的,开头的几次博弈中双方都试图合作,但后面的博弈又会采取不合作的态势,这样就存在外包租赁合同终止时的博弈问题。


  如果双方都知道外包租赁工作将会在合同期满时结束,不会再有后续的合同出现,那么无论外包关系是好是坏,都会存在着投机取巧的问题。在外包关系中其中一方可能在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的强势,它可能会利用其强势投机取巧。例如,在合同将要结束时ASP商家对服务敷衍了事。


  如果双方都有力量和能力对对方造成损失,合同结束时的博弈会由于双方的投机行为、威胁和反威胁变得复杂。这些博弈一旦开始,将很难结束。


  ASP商家也需要保持声誉,如果你是一个大型的、有影响力的公司,你向ASP商家发出信息希望其提供长期的、良好的服务,ASP商家会对自己的投机行为有所收敛。而如果ASP商家不这么做,你对后果的含糊提及可能会起作用。但是一个规模较小的、实力较弱的公司就难以利用这种武器。如果ASP商家继续投机取巧,对ASP商家的错误行为采取适当的报复措施并明确声明报复行为的原因,或者提醒ASP商家你在未来将不排除采取惩罚性的行为,这些措施可能会有效地阻止或终结ASP商家地投机行为。


  合同也提供了一些其他的机制来防止ASP商家的投机行为。如果其规定对不履约的行为要做出严厉的惩罚,会对ASP商家起到极大的遏制作用,迫使其提供优质的服务。另外,拒绝付款也是经常使用的一个武器。


  尽管有一些措施来预防,但合同终止的博弈也是极其危险的。出于这种考虑,提前对合同终止这种情况做出规划非常重要,这种规划可以把你的公司从危险的境地里解救出来。


  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ASP模式优于购买(或传统外包模式),而购买(或传统外包模式)又优于自建(也即IT应用服务部门模式)或者。换句话说,通过对信息系统的外包租赁,可以极大的减少企业建设信息系统的风险。同时,借助外包租赁这个专业化的“外脑”,还可以使企业获得更高的服务水平。所需注意的是合同中止时的博弈,企业要借助合同等方式,来防止ASP商家在合同中止时的投机取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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